【摘要】社会决定了教师身份的存在与变化,自我抉择决定了个体愿意成为教师,与学生的“相遇”使教师身份现实化,生命融入职业的不懈努力,使个体逐渐实现作为教师存在的价值。教师身份的社会性、选择性、共生性、渐成性决定了个体真正成为教师的过程。明确这些对于教师教育理论研究与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身份意味着人的一种特定存在。有的人为成为教师而欣然快乐,无怨无悔,乐此不疲,如全国特级教师斯霞老师耄耋之年还眷眷留恋教师岗位;有的人却为成为教师而茫然痛苦,悔之不迭,如那些在教师岗位没几年就心不在焉或在岗多年消极倦怠的人。同样的工作岗位,为什么人们的心理反差如此之大,到底“谁”使一个人成为教师?是社会意志还是个人意志?拥有教师称谓就意味着成为教师了吗?教师何以能成为真正的教师?探寻这些似乎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旨在为教师明确职业定位和职业追求,优化职业行为和职业生存方式,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在职业生存中体味人生意义、实现生命价值,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一、教师身份的社会性
教师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特定的社会存在,其产生、发展及社会地位的变化与保障都具有社会性。
首先,社会需要促成了教师职业的产生。如果以学校的出现为依据来考证,我国最早的原始意义的教师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礼记·王制》载:“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礼记·明堂位》载:“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庠”和“米廪”本分别是饲养家畜和储存谷物的地方,在原始社会由老人担负这些责任,并附带教育儿童和青年,后来发展为养老之所,并附有一部分教育责任。庠”和“米廪”可以认为是学校的萌芽,其中的年长者就是原始意义的教师,他们以自己丰富的阅历为基础,承担着给下一代传递生产与生活经验的责任。从人类社会整体发展看,学校教育意义的教师伴随学校的产生出现于奴隶社会。那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剩余劳动产品,这种剩余,一方面使军事首领,部落酋长等特权人物成为财产与奴隶的私人占有者,形成了统治阶级;一方面使一部分人脱离生产劳动,成为专门的脑力劳动者,如官吏、僧侣、艺术家和学者等。与此同时,人类在社会生产、社会制度、天文历法、艺术等领域取得了丰富的文化成果,为了更好地传递、积累和保存它们,人类创造了文字。这一切为学校的建立创造了条件。直接催生学校的是统治阶级培养其后代以巩固政权的需要。为了使统治阶级子弟能够掌握一系列统治者需要的知识和经验,统治阶级创设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任用专职教育人员,并使受教育者脱离其他事务而专心致志于学校学习。这些专职教育人员就是最早的学校教师,通常由富有经验阅历的官吏、僧侣和学者等担任。古代埃及在公元前2500多年的古王国时期就设立了宫廷学校,由富有经验阅历的官吏负责教导皇族子弟和贵胄青年,使之学成以后充任官吏。
可见,教师的出现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需要直接相关,是人类社会基于“种”的优化发展和特定社会文化的传递在进化中做出的选择。正如夸美纽斯所言,“由于人类职务和人类数目的增加,所以很少有人具有充分的知识和充分的闲暇去教导自己的子女。因此就兴起了一种贤明的制度,为儿童的共同教育选出一些有丰富知识和崇高道德的人。这种教导青年的人叫做导师、教师、教员和教授,”他们把教导下一代当作一种专业,“这样就可以使整个社会受益。”教师从产生之日起,就担负有特定的专门代表社会化育下一代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教师身份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变化。一方面,教师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上的地位随社会发展在不断变化。就我国而言,从政教合一时代以吏为师,天地君亲师并列;到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对教师的尊重与利用并重,民间对教师的尊重与鄙夷同在;到建国后教师被赋予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履行国家主人的职责义务;到文革十年教师人格尊严被践踏;到改革开放后教师地位的重新确立和逐步提高,都充分反映了教师身份与社会变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对教师身份也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从长者为师,以吏为师,到有知识者为师,再到经过师范教育者为师,又到拥有教师资格证者为师,社会对教师的认识和职业要求一直在不断提高。如今,随着以高标准求高质量的教师专业化运动的发展,社会对教师的任职要求和教育标准已经开始向专业化的更高水平迈进。
另外,教师身份的认可与权益保障具有社会性。个体的教师身份能否得到人们承认,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教政策有直接关系。从秦朝的“焚书坑儒”、汉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的“文字狱”等历史片段中,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构成教师主体的知识分子的身份认可与权益随政治文化制度变迁而跌宕起伏的命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教师专业化运动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纷纷出台了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政策上、法律上规范教师的身份认定,并为教师的职责与权力等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以适应科技发展和国际竞争对高质量教师的需要,适应教育民主化、多元化、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中。
由上可知,正是社会发展需要直接决定了教师职业的产生,给个体获得教师称号,拥有教师身份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性和提出了期望。同时,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教师身份的变化与社会地位和权益的保障。
二、教师身份获得的选择性
社会需要教师,社会发展离不开教师。但是人类群体中谁成为教师呢?这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选择。一方面,是社会的选择。如上所述,社会要预期筛选教师的标准与条件,以选择符合条件者成为教师,赋予他们教师的身份与地位。另一方面,是个体的抉择。并非每个符合社会筛选条件的人都愿意当教师,也不是每个暂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就永远不可能当教师。除却社会因素的影响,一个人是否选择获得教师身份,走向成为教师之路最终是由个体决定的。
首先,教师职业是社会允许个体自由选择的职业。职业是社会劳动分工的一种形式,既负有社会劳动分工所赋予的职业责任,又是个体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和个人谋生的基本方式,也是个体获得发展实现生命价值与意义的立足点与平台(尽管这一点经常被人们忽视)。人的社会化生存与发展决定了在迄今为止的社会条件下,每个人都要选择一种特定的职业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常言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恰当的职业选择,不仅可以使人完成社会职责,使人获得生存必需的物质条件,而且可以使人在其中体会和展现作为人的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每个人都可以在一定的职业岗位上把社会需要、个体谋生和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有所成就。教师职业作为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职业,对个体而言,具有先在性。它在教师职业产生后的每个个体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即使个体的生命消亡,只要人类社会存在,这一职业就仍然会继续存在下去。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它是由人的“类整体”的发展意志所决定的。它为个体在人生道路上自由选择教师职业提供了先决条件。
其次,是否选择教师职业取决于个人。在众多的职业中选择哪一种职业,主要取决于个人,取决于个人能否深思熟虑地把握自身德识才学的特点与追求及社会发展的特点与需要作出选择。最佳的职业选择,莫过于能使个人的兴趣、志向、能力等与职业特点有机结合,个人的德识才学能在其中得到最好的体现与发展;能使人把生命与之融为一体,主体生命的创造力能于其中得以充分发挥;能够体现人的生命价值、意义与尊严。正如马克思在论及职业选择时所言:“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每个人是否能做出这样的抉择完全取决于自己。人生来是自由的,尽管这种自由会受到一定的社会与文化背景的制约,但人毕竟可以在文化背景限制的范围内做出自己的抉择。尤其在当今时代,人类已经创造了给更多人做出自由选择的环境和条件,社会鼓励和尊重个人建立在个人自由意志基础上的职业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能否拥有教师身份,是否终身从事教师职业,从根本上取决于自身自主的抉择和努力,取决于自身是否愿意以教师职业为生,并在教师岗位上体现和实现个体人生价值与意义。
三、教师身份的共生性
社会需要与个体选择的结合能使个体获得教师的名分及相应社会地位,但教师身份的现实化,教师存在意义的体现,是在教师与学生相互对等、彼此依赖、开放自在的“相遇”的时候。师生的相遇,决定了社会对教师的需要、个人选择成为教师由“虚”变“实”,由思想化为行动,由理论进入实践。师生的相遇,使社会赋予教师的教育职责有可能得以落实,并在师生生命的交往和对话中完成和升华。无学无以论教。教师仅靠自身是无法确证自己作为教师的存在和存在意义的。没有与学生的关系,就没有教师的真实存在和存在价值;没有学生,教师身份就有名无实,反之亦然。教师和学生是紧密相连的关系性存在、对象性存在,是不可分割的共生体。这就是教师身份的共生性,是教师存在的根本特性。
教师的使命从根本上说就是“为学而教”,就是充分考虑学生作为人的存在特性,考虑学生的生命特性、个性特点、学习需求与学习风格,考虑学习介质的特性、学习情境的特性以及自身德识才学的特点等因素,确定自己的教育策略与方法,调整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思想与行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最适宜的帮助,最大限度地激发、唤醒学生的潜在本质,唤醒学生的主体性,促进学生更好、更快地成长为人。教师发挥作用的起点、方向和归宿都在于促进学生“学”,即促进学生成长。
正是师生相遇,师生的交互作用,使教师的身份和作用得以现实化,使教师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得以彰显。教师的生命只有在与学生相遇,在与学生生命的交流、互动、融通中滋养学生生命的成长时,才能得以延续和发展,升化和完善;教师生命的价值只有在与学生的生命关联,促进学生生命成长中才能得以显现。国家教育部曾强调“全国各高校应该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从教育学视角来分析,这意味着让学术造诣深厚、教育理念先进、德识才学都堪称一流的专家学者,能以自己丰盈的生命去滋养求知若渴的莘莘学子,在他们求学探索的人生道路上尽早亮起盏盏明灯,指引他们人生的航程;意味着使专家学者的学术生命与丰满的人生生命能在更多的学子身上延续;意味着使专家学者的生命价值更充分地体现与实现。因为只有当教师以自己的人格、智慧与才能,以自己完整的生命影响、感染学生,把自己的所言所行融入学生的生命成长,对学生有所启迪,对学生的成长发挥了作用的时候,才能真正表明教师的存在,才能真正彰显教师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教师的生命正是在学生的成长中由有限进入无限,获得一种永恒的意义。
所以,尽管一个人可以通过努力使社会赋予他以教师身份,但他的身份的现实化、实在化则非在面对学生、与学生交往时才有可能;他作为教师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只有在他对学生成长发挥作用的时候才能实现。“某个教师若没有发挥应有的教育影响,虽不能否认他是教师,由于他并未成为教育者角色,只能把他算作‘名不副实’的教育主体。”“教师不是通过别的,正是主要通过教育过程,通过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才逐步认识到、体悟到什么是教师、怎样才算是一个合格教师、从而最终胜任教师这一社会角色的。……学生乃是教师自身职业社会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对象性存在’。”没有与学生的“相遇”相交,即使社会认可了一个人的教师资格,但是人们心理上仍然会认为他不是教师;不能对学生成长发挥作用,即使一个人在教师岗位上,人们仍然会在思想上把他排斥在真正的教师之外。
四、教师内涵的渐成性
尽管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们对教师群体应该具备的一些共性特征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看法,并以它们作为教师身份的标志和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但是就每位教师而言,从向往、选择成为教师,到拥有教师的名份,到与学生相遇使教师的身份落实,到拥有教师所应具备的特征,成为真正的教师,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教师乃是逐渐去成为教师。正是在心向往之的慎重的选择过程中,在为获取教师资格的严格的专业训练过程中,在教师与学生生命的沟通与互动过程中,教师才逐步具备娴熟的专业技能、稳定的专业道德素养以及与专业相称的专业思想、情感、信念和行为,才逐步觅得教师生命的真谛和意义,渐渐成为真正的教师。正像人永远处在完成之中一样,教师也永远走在成为真正教师的路上。这需要教师终生坚持不懈地努力。
所以,在决定选择教师职业作为自己安身立命之本后,教师只有充分发挥自身生命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锲而不舍地自我反思与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在以自己真诚的心灵、完整的人格与学生共同徜徉于人类文化宝库,全身心投入地与学生生命的互动中,润泽和引领学生成长,不断体悟教育的内涵与真谛;在以教育为天职,自觉自愿地献身于教育事业的实践与创造中,不断更新、充实与丰满自身的生命,才能把社会需要、学生需要与自我需要融为一体,把教育事业与自身生命融为一体,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真正的教师。唯有如此,才能使教师身份的社会性、个体性、共生性有机统一,使教师生命的社会价值、个体价值及他者价值有机融合并得以实现。才能使教师最大限度地在职业岗位上实现自己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生命的价值,感受到生命的充盈与创造的欢乐,深刻地体会到作为教师的内在的尊严与幸福。
五、反思教师身份之特性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知,社会需要为一个人成为教师创造了条件,使人有机会获得教师身份;自我选择决定了个体愿意接受这样的身份和承担相关的社会职责与使命;与学生的“相遇”使教师身份得以现实化、意义化;个体生命融入教师职业的不懈努力赋予教师称号以丰富充实的生命内涵,从而使一个人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师,在教师生存中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教师身份生成的社会性、选择性、共生性、渐成性决定了个体真正成为教师的过程,决定了个体作为一名教师的存在与价值。从这个角度说,教师就是以社会需要和个体特点为基础,自愿选择以教师职业为生,并且在引导学生成长过程中实现自身生命价值与意义的人。这些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理论上,首先有助于拓展教师身份研究的空间。把对教师身份的认识既置于宏观社会背景中,看到其社会价值与意义;又融汇于个体生命,看到它和教师个体的生存抉择、生命意志与追求的紧密的内在联系。有助于克服目前教师身份研究多着眼于社会地位、法律地位、职业资格、职业待遇或专业身份等而带来的去个体化、去个性化、去生命化的不足,也有助于对教师身份的认识回归它本属于人的鲜活的生命的意义。
其次,立足于教师身份动态生成的复杂性探讨教师身份的特性,深入揭示影响教师身份生成的因素、学生在教师职业中的地位以及教师在自我专业成长中的作用等理论问题,强调教师身份的生成是社会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合金,有助于突破理论上把教师成长行政化、外在化、被动化的不足,使教师成长研究更多地关注社会推动与自主成长的有机统一。
另外,有助于深入探讨教师的生命价值问题。不少教师生命价值研究把目光锁定在教师生命的社会价值和对促进学生成长的个体价值上,而把教师个人的生命成长排斥在了教师价值之外,因而分离了教师职业与教师个人生命的内在关联。对教师身份特性的分析,能使我们明确认识教师存在具有有益于社会、学生及教师个人发展的三重价值,它们从根本上共同指向于“人”的成长。选择了教师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要在教师岗位上发挥生命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在滋养学生生命成长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心理需求水平,不断完善自我,成就自身的生命价值等。这些对于进一步探索教师生命价值及其实现路径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实践方面,对于教师明确自身的职业定位、职业追求、职业行为与职业生存方式,深入反思自身的专业思想、专业信念、专业实践,获得自主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认识教师身份的社会性,有助于教师明确自身的社会价值和使命。更清楚地认识自我作为教师在世界之网、在人类发展进程中的位置与意义,更深刻地理解教师职业有助于把个人渺小的生存融入到人类发展的洪流之中,把个人有限的生命汇入人类无限的生命之中,使个人的存在获得一种永恒的意义。从而多一份自身生命与人类整体发展密切相关的自豪感,个体生命乃存在于历史中的厚重感,对人类、对社会有所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明了自己的人生追求,以坚定的信念、积极的心态投入教育事业。
其次,明确教师身份的选择性,有助于教师真正为自己负责,做到选择前的审慎和选择后义无反顾的坚定与执著。并由此而多一份使命的自豪与担当,少一份以无奈为借口的抱怨与怠惰;多一份“我愿意”的安然,面对浮华与喧嚣时的淡然和面对他人不解时的坦然;多一份热情、真诚、无怨无悔的付出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能够不止步于只是被动地按照社会的要求去做,而是主动地从自身的意愿出发,积极采取行动,在信念坚定、全身心地投入中,把自己生命的存在与职业生涯融为一体,从中觅得生存的意义。
另外,意识到教师身份的共生性,有助于教师更清醒地认识自己工作的重心之所在,扔掉传统赋予教师的权威面孔、传道训导者角色,洞察自己的优势及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可能具有的偏见和受到的束缚,反思自身的思想、情感、人格状况对学生的影响,反思自己的“教育观”、“学生观”、“教师素养观”以及师生关系等观念,以一颗真诚的心面对现实中每一个真实的学生,用心体察他们的喜怒哀乐与成长需要,并以自身完整的人格、得体的言行与爱的阳光雨露滋润他们成长。
再者,体会到教师身份的渐成性,有助于教师对自身生命与职业的关系有更清晰的认识。摆脱仅仅把职业作为谋生手段的狭隘心态,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在教师岗位不懈努力。摆脱职业倦怠,主动由传统的机械、被动、工具化的“经验消解了理性,重复消解了创新,从众消解了个性的自在自发的生存方式,转向自由自觉地理性化、创造性和个性化生存。”在主动追求自主的专业化发展过程中,使自身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在工作中不断显现,使职业内涵不断丰富,使个体生命与职业融为一体,并在对个体生命局限的不断超越中获得完善与升华,实现自主的教师专业发展与生命发展的完美统一。
所有这些,有助于教师更清醒地意识到自身是自己生命发展的主人。既不被社会给予教师的各种神圣的光环所遮蔽,或诚惶诚恐,言行不敢越雷池半步;或高高在上,对学生颐指气使;或自以为是,不思进取,丧失自我发展的动力,也不因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被一些人低看或社会名利等的诱惑而动摇。而是作为一个真实的生命个体,准确地分析自己的特点、需求与祈望,把社会要求、学生需要与自我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满腔热忱、脚踏实地、自主自觉地完善自身作为教师的德识才学,不断地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挖掘自身潜能,实现育人和育己的完美结合,在教师岗位上最充分地实现人生价值。
当成为教师是教师自身把社会需要和个人的价值追求有机结合所做的选择,而且能把这一选择和学生的成长紧密结合,和个体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实现融为一体不懈努力时,教师才可能成为教师,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师。做这样的教师,乃个人之幸,学生之幸,社会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