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5/13
1402次查看
刘志春发布
5月9日上午,学校组织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全体校务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党章》部分内容。
现行《党章》在党的十八大上进行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党章》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条,
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内容。
在本次学习会议上,党委书记、校长刘志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领学了《党章》“总纲”等有关部分。他要求全体校务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做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为全校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本文为中国校长网所有,如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文章
刘志春
校长经典之作
联系校长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55号、66号
电话:
邮箱:146134632646@qq.com
和刘志春校长畅谈教育论知
Copyright © 2013 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校长—刘志春的官方网站.
技术支持:中国校长网
中国校长网提供免费校长咨询服务,长期与数万名校长联手合作,打造出了覆盖全国范围的校长联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