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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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泉发布
5月18日上午,“嘉高兴嘉律师助学金”协议签订仪式在兴嘉律师事务所举行,嘉高校长徐新泉、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爱华代表双方签订协议。
根据“嘉兴高级中学兴嘉律师助学金方案”,从2016年8月起,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每年将向嘉兴高级中学兴嘉律师助学金捐赠2万元人民币,资助5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考上大学的高三毕业生(每人4000元),以帮助进入大学深造。
在签订仪式上,嘉高徐新泉校长对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对我校学生的大力资助表示感谢,并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嘉高兴嘉律师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发放工作。
助学金政策是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培育诚信教育环境、构建和谐稳定校园的重要举措,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兴高级中学一贯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并规范了助学金工作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将学生资助与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嘉高兴嘉律师助学金”也将在规范管理下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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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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