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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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银田发布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14年4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指出:在天气变暖,学生校外活动增多,各类交通事故、学生溺水伤亡等进入高发季的时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学生的平安健康,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学校在学生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需要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
值此“五一”节假之际,我们恳请各位家长以孩子的安全为重,密切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时刻教育孩子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孩子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生命意识,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自身安全。
二、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做好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教育孩子按时回家。许多伤害事故是学生在校外逗留时间段内发生的,家长要准确掌握学校上下学时间,了解周末和节假日的安排,让孩子及时回家、按时返校。孩子回家后,要及时给班主任打电话报平安。
二是叮嘱孩子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秩序,要靠右单行,不要并排骑行;要乘坐车况好、证照齐全的车辆。
三是告诫、监督孩子不要涉足营业性网吧、歌厅、游戏厅、台球厅、溜冰场等娱乐场所,以免滋生纠纷,造成伤害。
四是坚决杜绝孩子擅自外出游泳。进入5月份,天气逐渐转热,擅自外出游泳的学生数量大幅增加,溺水事故的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也随之到来。近年来,在全国发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中,大部分是溺水事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家长监管不到位。因此,请您务必承担起孩子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监管和教育。坚决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加强联系,互通信息。
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与家长经常保持联系,请您也及时与学校、班主任保持联系,对于学校、家庭周围或自己了解到的不利于学生安全的信息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我们早作防范,确保学生安全。
各位家长,安全无小事,为了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恳请您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通过家校联动,筑起坚固的安全防线,为孩子平安健康成长做出不懈努力。
祝您工作愉快,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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