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开始。为把省教育厅党组提出的实行“高考模式管理、确保诚信应考”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进一步全面做好今年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此,我强调如下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
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新一轮高中课改,同时建立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10年我省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做出了“普通高中应届学生,报考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考查科目成绩),要达到10个C级及以上”的规定。从我省实践情况看,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的这个与高考、高招相挂钩和链接的制度,其目的就在于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要使“课改”和“考改”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与作用;从国家层面设计看,前不久,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同志就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问题进行解读时指出:针对高考改革,教育部计划推出的考试招生总体方案提出,要对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进行系统设计。其中,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方面,将重点推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从未来深化改革看,即在我们当前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还将要更全面、更深化地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届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要与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类型、批次、专业实施更为紧密的挂钩。为此,我们就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
具体可以有如下的三个方面:
首先,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到:“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这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又进了一步。在现在实行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未来如何具体落实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体现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中?所占多大的比例?其信度如何得到保障?这些问题的化解,是确保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深入推进的关键所在。
其次,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管理、评价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由国家统一要求、由省组织实施的水平性考试,反映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修习状况和高中教学质量。按照2010年高中新课程背景下我省高考方案的规定:全省统一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不仅可以作为高职院校入学依据和普通本科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而且还可作为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确保学校开齐开全开足课程、全面评价和监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有效认证高中学历等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应该看到,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也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重要手段。
再次,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回应群众期待的切实举措。当前,我省教育战线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厅机关刚刚进行完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两个环节中,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员工、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其中,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问题,成为基层和群众关注程度、反映程度比较高的问题之一。对此,厅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务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进一步强化作好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严密组织,确保学业水平考试规范有序
应该说,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在不在状态、到不到位、落没落靠,其社会影响面广、受关注程度高,事关尤为重大。对此,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梅同志在12月10日召开的基础教育改革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党中央提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方向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从今年开始,学业水平考试,要像对待高考一样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学生诚信应考。”为落实厅党组的指示,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如下三方面要求:
第一,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落实好厅党组要求,首先要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体制。学业水平考试,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执行。省教育厅负责政策设计与工作统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落实;省招考办负责考试管理,市、县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与管理,落实好厅党组要求,还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校—县—市三级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大面积舞弊或其他严重考试事故的考点学校,要首先追究监考教师和考点主考的责任,然后追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最后追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在这里,在参照高考管理体制和组织原则的同时,我们重申《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做出的规定:“考风考纪问题较大的地方要全省通报批评,并告知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并由当地教育局长当面向教育厅做出检查;出现考试事故的招生考试部门工作人员,要调离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纪作弊严重的考点或学校校长要通报批评,由相关部门给与行政处分,且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评优、评模。”
第三,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与管理,落实好厅党组要求,还要创新管理模式、强化管理手段。从今年开始,要依照高考管理模式,明确工作任务、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教育的全局出发,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将考试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考试过程规范有序,确保考试结果可信可用。
三、严肃纪律,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公平公正
近一两年来,在我们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不同程度、严重存在的考风考纪混乱、考试信度不高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败坏了学业水平考试的信誉,使得考试的公平性受到了挑战,阻碍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步伐。为此,我们必须要严肃认真地加以整改。因为,大家都知道,良好的考风考纪,是各项考试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关键所在,是评价考试组织工作“好与坏”的主要依据,是所有参与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同志们的基本责任,也是本次考试我们要下决心必须达到的工作目标与要求。更进一步地说,能否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工作,既是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能力高低的具体体现,也是教育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态度端正与否的具体体现,更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确否真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措施的具体体现。为此,各地各普通高中,必须“明利害、识大局、负责任”,努力抓好本次考试的考风考纪。
一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培训。要选拔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负考试的组织任务和具体考务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考前培训;二要做好考前教育和宣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在高中生中牢固树立“诚实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家庭和学生中,广泛深入宣传本次考试的政策和措施;三要加大防范和处罚力度。要加大人防、技防力度,确保标准化考点建设所要求的设施,如视频监控、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等全部投入使用。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主管同志、考点主考、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等,都要列入责任追究的范围。
同志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我们全面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正处在关键的时期,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今天与会的各位同志,要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今年的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