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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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逢春发布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探索“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行“德育导师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实施“德育导师制”,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
1、成立以校长亲自挂帅的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召开教职工大会,阐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意义方法。
南苑中学德育导师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逢春
副组长:李培杰
组 员:李永明 钟瑞良 王文明 许燕华
2、摸底调查
⑴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
⑵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教师。
在此基础上公布教师名单及指导特长,由学生自主选择,政教处(教导处)根据学生要求选定导师,征求导师意见,并进行平衡。
三、具体做法和要求
1、德育导师的职责:德育导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指导者,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多方面发展的辅导员,是把学生造就成新型人才的“工程师”。
2、建立德育导师制工作制度
⑴档案制度
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的表现及每次考试后的成绩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⑵家访联络制度
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⑶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⑷小组活动制度
小组活动分小组内活动和小组之间活动两种。
小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上一周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
小组之间: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3、 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对导师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和评估。原则上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全面评估一次,具体形式由各校自定,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与年终教师考核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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