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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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健发布
紧 急 通 知
各位党员:
根据《中共思明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区委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在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领导干部点评每名党员的创先争优情况。为切实按要求做好该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1.因时间紧迫,要求党员在下周一(1月10日)8:30前,将填写好的《槟榔中学党员创先争优工作点评表》(以下简称“点评表”)上交各党小组长,两位党小组长于上午9:00之前将收齐的“点评表”上交吴万春老师处。
2.“点评表”请对照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标准进行填写,具体点评自己一学期来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特别要指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及努力的方向,字数约500字左右。
3.下周三下午5:00,两个党小组分别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1)、(2)召开领导干部点评会议,请准时参加。
附: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善于团结协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中共厦门市槟榔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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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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