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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人才选拔与人才培养的科学途径,不拘一格选拔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高校逐步加大招生制度改革力度,大力推进自主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高中生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自实施自主招生制度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在安庆一中积极推荐和精心组织下,一大批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牌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凭借优秀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今年我校再次获得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推荐的资格,实为难得机遇和殊荣。现根据清华大学对此次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07]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安庆一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庆一中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推荐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如下:
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徐晓春
副主任: 陈文贞 何吕平 王代益
委 员: 刘 兵 王 蓓 张让庆 祝小松 李新民 范庆元
办公室主任: 王代益 副主任:张让庆 李新民
二、推荐名额及原则
推荐名额:1人。
推荐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
三、推荐条件
1、自愿申请;
2、符合清华大学招生标准,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素质全面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列全年级1%(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由年级组提供,教导处审核);
4、高中阶段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受校纪处分,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司法机关处理。
四、推荐程序
1、宣传:学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公开本校推荐学生的选拔标准、申请办法及遴选流程,同时做好方案宣传和学生动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2、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600字以上的自荐信,阐述本人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情况及个人特长,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评议:评委会审查符合条件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根据相关细则评定等级并赋分。
4、面试: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并赋分。
5、审核:评委会按照清华大学的相关要求及本方案,审核学生综合素质、面试、学科成绩赋分情况,根据三项总分排名拟定推荐学生名单。如果三项总分相同,则按学科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排序。
6、公示:学校在校园网和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拟推荐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人选;若有异议,评委会再行复议,复议结果予以公开。
7、推荐:获得推荐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在清华大学招生网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附报名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及时提交和寄送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磷选期间接受清华大学招生教师前往我校按推荐人数1:3比例重点考察被荐学生。
8、学校11月1日公布实施方案,学生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为11月4--6日下午5:00前,逾期视为放弃,不得补报,同时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名单,11月 10日上午10点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在校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并赋分,评委会于11月10日完成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候选人工作,11月10—16日在校园网和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拟推荐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推荐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向学校书面承诺按照清华大学要求和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自主招生面试、高考,并把清华大学作为高考第一学校志愿。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其他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资格,不再报考其他高校,也不得选择境外高校就读。
六、赋分办法
采用100分制赋分办法,各考核项目赋分如下:
1、综合素质:满分15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六个方面提供实证材料。评委会评定各项等级, A、B、C三个等级分别赋10、8、6分,其中公民道德素养按优秀、合格分别赋10、6分。公民道德素养不合格或其他任何一项为D等级的学生,不予推荐。合计每生综合素质总分,再进行折算。(综合素质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2、面试:满分10分。
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测试。(面试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3、学习成绩:满分75分。
按学校成绩综合排名赋分:第一名75分,第二名74分,第三名73分,第四名72分,第五名71分,第六名及以后名次为70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安庆一中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推荐评审委员会。
安庆一中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