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以及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按照新课程改革倡导“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结合我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4年“校长实名推荐优秀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贵
成员:刘建军、高玥清、闫锦霞、陈国萍、尹奇、赵丽、刘志伟、刘亚沙、张胜利、陈虹、冀立志、李辉、徐宝生、陈燕、郭公礼、王红、黄莎、吕琰、张波平、金胜霞、冉崇静、庞芳
二、 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至少以下条件:
1、我校2014年应届在校在籍高中毕业生;
2、志向远大,追求卓越;
3、具备发展潜能,具有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创新发展潜质;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校内外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很高威望;
5、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
6、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的学生或竞赛成绩符合高校保送生资格的特长异禀者。
7、违法违纪者一票否决。
四、 推荐程序
1、 公布方案。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实施办法。
2、 学业成绩测评。学校根据高一、高二、高三的期中、期末、月考成绩对学生进行大排名,公示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名单和具有保送资格的特长异禀者。
3、学生自荐。学生根据公示名单进行自荐。
4、综合素质评定。学校对自荐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综合素质评定中加分项目有:学生会主席加30分,学生会部长加20分,校团委副书记加30分,校团委委员加20分;国学社、天文、生物环保等社团主要负责人加20分,成员加5分;各班班长、团支书加10分,班委、支部委员加5分;自治区级三好生、优秀干部加30分,市级三好生、优秀干部加20分,校级三好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干、劳动积极分子加5分;市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6名分别加12、11、10、9、8、7分,校运动会单项前6名分别加6、5、4、3、2、1分,团体项目同单项加分;美术绘画比赛同体育比赛加分;学科竞赛一等奖按不同学科加15、13、11、9、8分;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加30分。
5、面试。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科骨干教师为组员的推荐面试小组对自荐学生进行面试。
6、校长推荐与公示。校长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面试成绩等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在校园网首页显著位置及学校公告栏公示三天,接受各方监督。监督电话:0991-2303038
7、报送材料。根据相关流程向北大、清华递送相关材料。
五、其他
1、学生一经取得校长推荐资格,必须和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不得参加其他高校保送生或自主招生的选拔考试,不再报考其他高校。
2、此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