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公告:
学校校训:
学校新闻
各党支部:
为加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根据《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党委【2014】6号)的要求,校党总支委员会决定,成立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校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教育局党委提出建议。
2、结合各环节的特点,对各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统筹推进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做法,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
4、加强工作督导,督导各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5、加强联络协调,向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请示工作,汇报情况。
6、做好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张国正 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冬 云 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梁昌波 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余 俊 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成 员:吴思乡 理科党支部委员、办公室主任
龚安平 理科党支部书记
汪 群 文科党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
梁发清 离退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思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
张国正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负责。
冬 云 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和活
动开展过程的工作。
梁昌波 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工作。
余 俊 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
吴思乡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联络协调和
请示汇报工作。
龚安平 负责理科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汪 群 负责文科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
作。
梁发清 负责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
作。
中共合肥三中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