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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学生的青春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016年4月27日下午,我校邀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邢述华法官为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做了题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青春期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邢法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我国刑法关于猥亵、性侵害等相关法律规定,阐释了我国法律非常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根据青春期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引导学生正确应对生理、心理变化,理智看待和处理成长中出现的烦恼。还结合办案经验和生活中性侵害案例,教给学生安全防范措施和面临危险时的紧急应对办法:言谈举止文明,不要贪图便宜,不要爱慕虚荣,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谨慎交结朋友,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独自外出行,男女同学的交往要把握好自认和适度的原则,沉着冷静、想办法机智脱离危险等。
邢法官用恢谐风趣的语言分析典型的案例,教给学生们很多实用的自我保护方法和紧急应对办法------精彩的讲座赢得了学生们的阵阵掌声。
通过聆听本次讲座,同学们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了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有利于更快地适应青春期带来的身体、心理上的变化,增强了安全防患意识,学习了自我保护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一个自尊、自爱的人,让自己的青春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