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组成 “全国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考核评定小组”,对全国各省区上报的近200所中小学进行严格的考核、评定,最终我校被确认为“全国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为了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在全国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认定和培育工作,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整体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为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平台,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试点学校率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环境,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示范带动全国其他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并为下一步争创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做准备。
全国共30所学校通过首次认定,我校为甘肃省唯一的一所全国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