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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六十六中— —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天津市中小学第三期“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和“千名农村校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津教委人[2012]16号)文件精神和总体安排,为在全市范围内科学有序地做好“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第三期学员的推荐和遴选工作,确保工程高水平、高起步,实现预期目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自愿原则:校长、教师高层次的专业提升取决于自身内在的需求和动力。因而,学员的遴选首先要选择那些自我发展需求强烈、专业成长愿望迫切、内驱动力持久的校长和教师。
2.优选原则:“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以下简称“奠基工程”)学员的遴选要依据遴选条件,经过严格的遴选程序,在比较竞争中自然胜出,优中选优。在优选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不同地域的覆盖率。
3.发展性原则:校长、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遴选工作中既要对申报人现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及专业成就进行考察,还要注重挖掘潜质,从动态发展的视角全面考察申报人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素质、潜力。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入工程学习既是加速学员个人成熟发展的宝贵机遇,也是对学员已有专业水平和能力的认可,在遴选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科学设计各个遴选环节,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遴选出的学员师生认可、同行认同,是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师德模范、业务尖兵。

二、指标名额
“奠基工程”第三期招收学员100人,其中校(园)长不超过总数的30%。(各区县学员推荐遴选指标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奠基工程”第三期学员在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现岗的校(园)长和教师中产生。具体条件是:
1.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含45岁)。
2.具有10年以上的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得到本校广大师生的普遍好评。近十年内,因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多次受到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学习研究能力,得到同行的普遍认同。近十年来,独立撰写过多篇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
5.勇于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近十年来,积极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在学术上取得一定成果。

四、遴选办法
“奠基工程”学员由区县推荐,工程评审小组进行遴选,综合考查确定正式人选。具体程序如下:
 
1.开展申报推荐:学员的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专家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①个人自荐: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工程的实施及学员的遴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动员教师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水平和发展愿景提出自荐申报,要确保实施办法、遴选条件、工作程序等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②专家举荐:自主选择确定两名获得5年以上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从事教师教育的教师、专家、学者提出举荐,专家要从专业水平、工作成就、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发展潜能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举荐,并申明理由。
③组织推荐:在个人自荐和专家举荐的基础上,经申报人任职学校同意,将候选人的主要荣誉、业绩成就在区域内及任职学校进行为期五天(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推荐名额等额择优推荐。推荐名额在7人以上(含7人)的单位,校(园)长不超过推荐名额的30%,推荐名额在6人以下的单位,校(园)长最多推荐1人。涉农十区县所推荐的名额中“265工程”学员不少于推荐名额的三分之一。

2.进行考察遴选:考察遴选采取阅档、笔试、面试“三考”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理论水平等进行全面测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差额确定学员正式人选。
①审阅业绩档案:成立专家评委会,对各区县推荐候选人提交的业绩档案(资料目录见附件2)进行审阅,按照量化的方式,考评候选人已取得学术成果和专业成就。
②开展业务考核:组织候选人进行闭卷统一考试,开展以考查教育教学实际能力为目标,以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理论、专业知识及教育时事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考核。
③组织专家评议:在本市及外省市聘请教育教学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结合候选人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场提问质疑,对每位候选人进行15分钟的现场面试。
④综合考评结果:按照阅档权重0.6、笔试权重0.2、面试权重0.2的比例进行加权,评定候选人的综合得分,根据得分情况按照2:1的比例择优差额确定第三期学员建议名单,并提交工程领导小组审议。
⑤公示建议名单: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第三期学员建议名单及学员主要成就在网上进行为期三天(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⑥确定正式人选: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候选人被确定为工程第三期正式学员,工程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向区县教育局(任职学校)及学员本人进行反馈。

3.签订培养协议:确定的正式学员要和所在区县教育局(任职学校)共同与工程办公室签订培养协议,就有关学习事宜做出承诺。

五、时间安排
学员推荐遴选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3日):召开各区县专门会议,具体部署学员遴选工作,各区县根据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区县遴选工作方案并在区域内进行动员部署。
2.申报推荐阶段(2013年4月4日-2013年4月15日):各区县组织教师开展自荐申报,进行审议推荐,并于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30日依次将候选人推荐申报材料、花名册及电子版报工程办公室。(各区县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遴选审核阶段(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19日):工程办公室组织评委会阅档,安排统一笔试,聘请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综合确定考核结果。(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反馈阶段(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31日):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员本人反馈。学员培养协议在工程正式启动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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